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西屯區七旬王姓婦人近日前往銀行,欲提款百萬元,不過王婦面對行員、警員的關懷提問,卻對提款用途說明不清,陸續講出購買土地、宮廟所需、自用等數種解釋,幸好王婦攜帶的印章是非當初開戶的印章,也意外保住老本。
第六警分局何安所警員廖彥霖、周俊翰16日上午9時許獲報,西屯區台灣大道二段一家銀行,王姓婦人(70歲)疑遭歹徒詐騙,需警方協助。
警員到場場詢問現金用途,王婦陸續解釋,稱需繳房租、又說要與人合夥購買土地,隨後又改口,欲借款給友人、購買宮廟所需物品,最後才說只是想放錢在身上,不過多種用途都無法解釋細節。
警員好言規勸,但王婦仍堅持沒有受到詐騙,警員不斷說明各種王婦可能遇到詐騙的案例,不過幸好王婦攜帶的印章非當初開戶的印章,無法完成提款程序,順利保住老本。
第六警分局呼籲民眾,收到不明投資訊息或是投資廣告,切勿輕易相信,如有疑慮,應撥打110及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詢問,以免落入詐騙集團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