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蕭嘉蕙/台東報導
台東縣今年度「原住民族經濟弱勢住宅建購及修繕補助計畫」預算僅1700萬元,卻核定高達2700萬元補助,尚有約60戶未撥款。台東縣議員黃治維29日批預算控管不當、恐違預算法。對此,縣府原民處回應,基於保障族人權益而循往例辦理,已向原民會申請追加經費,未來將研議增設篩選機制。
為減輕經濟弱勢族人居住負擔,原民會今年度提高該計畫建購補助至24萬元、修繕補助至12萬元。台東縣獲中央補助及自籌款合計1700萬元,經各鄉鎮市公所受理後,原民處實際核定建購27戶、修繕174戶,初估總金額2700萬元,超核約1000萬元。

黃治維指出,任何單位都應在預算內執行業務,怎會敢編1700萬、核定2700萬?這樣的作法在制度上有風險。原民處部落建設科長張家源說明,修繕案多具急迫性,因此會優先核定與撥款,目前尚有27戶建購案及約30餘戶修繕案未撥款,經費短缺約974萬元,已向原民會申請增撥,但中央預算吃緊,尚未核定。
原民處長高忠雲表示,此作法是積極保障族人建購及修繕權益,加上歷年來原民會都會配合追加補助,因此依過往慣例執行,「公文中也註明補助仍須視中央核定後辦理」,目前正爭取以小犬及康芮颱風災後結餘款補足缺口。
黃治維強調,隨《財劃法》修正後中央財源縮減,未來恐難再仰賴增補,應回歸「預算內執行」原則,並建議縣府參考外縣市做法,針對申請案件多寡訂定篩選標準與優先順序,避免「只要符合財稅條件就能申請」的情形,導致案件數暴增;原民處回應,將納入明年度計畫研議。
原文出處 【台東 原民宅補助超核千萬 挨批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