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
全國缺水,經濟部水利署訂出各機關節水行動獎懲原則,行文各部會及六都落實,明訂今年4月到7月機關用水,若較去年同期多5%,承辦公務員記申誡一次,主管記二申誡。若多出10%,承辦公務員申誡二次,主管記過一次等。有公務員抱怨難道要大家憋尿不喝水,中午不能洗便當,節水手段過當,不符比例原則。

行政院長毛治國希望公務機關率先示範四省(省水、電、油與紙),水利署訂定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學校及國防部各部隊節水行動獎懲原則,發文各單位落實執行。
要點以今年4月到7月用水量為基準,與去年同期比較,若是機關用水減少20%,但未達33%,承辦人員嘉獎二次,主管及機關首長嘉獎一次。若省水超過33%,承務人員記功兩次,主管及機關首長記功一次。
反之,用水量比去年同期高,隨增加比例愈高,承辦人員及主管、機關首長都連座處罰,用水量增5%到10%,承辦人員記一申誡、主管和機關首長二申誡。用水量增加10%到33%,承辦人員申誡兩次、主管記過一次。增加超過33%,承辦人員記過一次,主管及首長記過二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