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黃雅慧、江睿智/台北報導
鴻海(2317)集團出清大陸紫光持股,經濟部投審會昨(17)日公告,鴻海集團旗下工業富聯轉投紫光集團股份,先前投資案仍在審查過程中,若已完全出清紫光持股,就沒有投資行為改正的問題。而先前未經申報投資的事實,仍將按照公式試算金額後依法裁罰。
此也意味著,投審會認為鴻海偷跑在先,因此「罰定了」。依據規定,鴻海恐被裁罰5萬元以上至最高2,500萬元。
鴻海公告中提及,因程序上無法定案延宕的說法,投審會發言人呂貞慧表示,鴻海投資紫光一案屬於「限制類」,需要經過有條件許可。按照程序需要由工業局召開關鍵技術小組會議審查後,再由將案件回報投審會。投審會自7月收到鴻海遞件申請後,計畫便已送至工業局,並由該局召集產官學開會,而因為會前需要鴻海提供詳盡的資料,據她了解,鴻海在這部分花了許多時間準備、補件。
工業局原訂近日召開該案關鍵技術小組審查。官員表示,投審會將於明日請鴻海完整說明,並提出出清持股的證明文件。若已經沒有這項投資行為,工業局就不用審查。
投審會執秘張銘斌指出,鴻海投資紫光一案,除了要遵守台灣自身的關鍵技術審查外,另一方面,因為全球對投資大陸半導體業有越來越嚴格的限制,必須遵守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