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高鈞麟/新北報導
新北市因工程損鄰時有所聞,民眾面對鄰損糾紛時,現行申請期限偏短,還須自行尋找專業單位,增加程序困難與成本。國民黨議員呂家愷建議,市府應研議延長申請程序期限,並建立公開透明的鑑定管道。新北市工務局說明,「新北市建築物施工損壞鄰房事件處理程序」明訂受損戶在建築工程屋頂板申報勘驗後的1個月提出,均予受理及列管。
三重莘聖沐光居、新莊文德段公辦都更案、捷運環狀線板橋新埔民生地下道、汐止同興路地下道等皆因施工發生鄰損,導致部分店家無法做生意,嚴重者甚至危害居住安全。由於發生損鄰糾紛時,現行申請期限偏短,不少民眾會錯過申請期限,使得權益受損;另缺乏專業且可近用的鑑定管道,民眾往往須自行尋找專業單位,增加程序困難與成本。

呂家愷表示,市府應檢討及延長損鄰申請期限,給予合理時程,讓民眾有充裕的時間蒐證與提報,並建立由市府或委託公正第三方機構的鑑定平台,提供標準化流程、合理費用與專業判斷,作為解決爭議的客觀依據。此舉可提升爭議處理效率,減少民事訴訟成本,並強化民眾對市府保障居住安全的信賴。
民進黨議員張錦豪說,同興路地下道工程鄰損,造成居民房屋漏水、窗框傾斜、牆壁裂縫、磁磚龜裂,除已召開多次協調會,更要求工務局督促廠商負起責任。議員石一佑則說,應動用第二預備金賠償住戶及店家商業損失。
工務局說明,已訂定「新北市建築物施工損壞鄰房事件處理程序」,並公告辦理施工損壞鄰房鑑定及現況調查的機關、團體,包含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等22個機關、團體。為加速處理建築工程損鄰爭議紛爭,受損戶得逕行選定鑑定單位並通知工務局,再發函告知起造人、承造人委託鑑定並負擔費用。
工務局補充,損鄰事件大多發生於建築物地下室開挖施工過程,受損戶在申報勘驗後的1個月提出,均予受理及列管,並於建築工地施工大門旁所懸掛的工程告示牌,填載損鄰申請程序期限,以告知鄰近住戶。
原文出處 【損鄰申請期限太短 議員促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