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泰山區大窠溪疑遭排放廢水污染,新北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是某營區內營建工程之基礎開挖作業產生的廢水,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令其立即停止排放。
環保局18日11時許接獲通報,位於泰山區某訓練營區旁之大窠溪舌閥排水處,疑遭排放混濁泥水污染,環保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勘查舌閥排水狀況,並依水利局之水路資料,發現該舌閥上游源自於國防部某營區內的水路,遂聯手進入巡查。
泰山區一營區進行基礎開挖作業時其黃泥色之廢水未經妥善處理,現場經稽查人員投以藍色示蹤劑確認流體流向。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現場查獲有一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承攬該營區之新建工程,進行基礎開挖作業時其黃泥色之廢水未經妥善處理,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確已影響水體品質;現場經稽查人員投以藍色示蹤劑確認流體流向,經確認無誤,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及52條規定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令其立即停止排放。
環保局表示,近年來相關工程之施作常會產生廢水,為顧及環境品質環保局會加強查緝,未因疫情嚴峻就疏於查核,反而加強河岸旁或沿線流域之工程查察。
針對不肖業者污染環境行為,環保局也表示絕對從嚴從重處分絕不寬貸,情節重大者不但重罰,甚至將勒令停工,並廢止其相關許可證,民眾若有發現污染事件時,也可即時利用 1999 陳情報案專線進行報案及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