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謝明俊/苗栗報導
苗栗縣邁入高齡化社會,有許多高齡長者獨居在屋齡高達5、60年的老舊居所,為了讓長者住得安全,苗栗縣政府民國115年、116年共獲中央補助1億6000萬元,將用來優先補助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與6樓以下透天住宅,以及加碼室內修繕補助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或長照需求者,縣長鍾東錦希望長輩踴躍提出申請,讓長輩有新家可住。
鍾東錦日前針對老屋健檢補助計畫,在縣務會議上請工商處加強宣導,協助導入無障礙空間設計,落實高齡友善居住環境,並請社會處配合協助,針對獨居老人及居住於無電梯公寓的長者,加強宣導與鼓勵個案關懷。

工商處長詹彩蘋表示,配合內政部補助計畫,推動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及弱層補強計畫」與「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透過補助機制提升建築安全。2項計畫內容與目標是推動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以及弱層補強,並建立民眾對房屋安全檢查、防災及居住安全的認知。
詹彩蘋指出,強化高齡者及弱勢族群居住安全,提升無障礙環境品質,政府特別修正「危老條例2.0」相關法令,並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優先補助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此外,也加碼室內修繕補助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或長照需求者。
依中央初步分配,苗栗縣在115年獲撥約4025萬元、116年約1億2075萬元,另結構安全評估及地方服務團費用由中央全額補助,其餘項目由縣府依規定編列10%配合款。
鍾東錦期望結合在地公所、村里長等共同關懷長輩,並宣導「老屋健檢、居家安全改善」,把危老重建列為長期照顧與老後安居的一環,打造更安全、友善的高齡生活環境。
原文出處 【苗栗 獲中央補助 30年老宅優先翻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