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不是隨意隨地可露營喔!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近日頒布法案預告,要求民眾不准在鄰近雙北的北海岸,包括沙灘在內的地方露營,否則開罰5000到100萬元。
北觀處發布法案預告,露營已成國人新型態熱門遊憩活動,但遊客隨處炊煮、露營、生火的行為,容易造成破壞生態、汙染環境及危害安全疑慮。為維護觀光遊憩品質及公共安全,特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訂定禁止事項。
法案預告指出,禁止於北觀處公告管有的停車場、步道、自行車道、涼亭、廊道、草皮、景觀平台、遊客中心戶外及沙灘等場域從事炊煮、露營或生火等相關行為。否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處5000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草案目前仍在預告期內,預計9月6日截止。北觀處並說,為促進觀光發展所辦理的活動,經報北觀處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