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金池/新北報導
新莊塔寮坑溪為環保局水汙熱區打擊專案的重點流域,今年度共稽查631件、處分29件,共開出325萬元罰單;環保局宣布,為提高防治汙染層級,只要抓到廠商嚴重汙染溪流,立即採最高罰款60萬元,還包括勒令停工、廢照、全面拆除等處分。
稽查不法新北市環保局利用科學儀器,稽查各式各樣水汙染案不遺餘力,圖為稽查人員深入溪流查緝汙染的場景。(記者林金池/攝影)

塔寮坑溪發源於桃園縣龜山鄉新嶺村新潮嶺西側,為桃園縣與新北市樹林區界河,後匯集啞口坑溪、十八份坑溪與西盛溝後,在瓊林橋附近注入大漢溪。流經桃園縣的嶺頂工業區、龍壽工業區及本市的三興工業區、新加坡工業園區等,為各工業區的廢水放流處。環保局表示,近來有民眾反映,塔寮坑溪猶如臭水溝般汙濁,經查為淺層底泥關係,水質並未受到汙染。
以今年度為例,共稽查631件排汙案,處分29件,處分金額為325萬元。新北市也已函請桃園縣環保局共同打擊汙染行為,另與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合作,成立跨區聯合稽查專案,執行全流域汙染查緝行動。稽查除了傳統人力,也運用各項科學儀器,如水質連續自動監測裝置、地下管線探測器、管型紅外線監控設備、透地雷達等,快速追查汙染來源,輔以水質採樣及汙染源特性比對,掌握水汙染源放流水是否符合標準。
另強化暗管查察、取締,期降低水環境負荷、減少汙染物排出量及提升流域水質品質。環保局宣布,為提高防治汙染層級,只要發現不肖業者嚴重汙染環境,將採取最高罰的60萬元,合法工廠將勒令停工,並廢止其設置許可證;重大汙染違章工廠一經查獲,則立即提報至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依法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