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柏均/台中報導
台中26日早驚傳市區525路公車危險駕駛,在平面道路時速破百,嚇壞滿車學生、長輩等乘客。市府交通局表示,該駕駛有超速情形,已要求業者加強駕駛員教育訓練,對違規行為將嚴懲不貸,依契約規定,至少可處罰5千元,並納入年度評鑑。
市議員吳呈賢今獲投訴,26日早6時45分,一輛行駛在經貿路上的525路公車,不顧行車安全在路上狂飆,時速破百,罔顧車上多名學生乘客安全,也嚇壞不少人。吳呈賢說,該路公車曾有多次脫班紀錄,又遭投訴在市區道路超速,危險駕駛,要求交通局調查。

交通局指出,案經查為中鹿客運525路公車(車號KKA-5578),於4月26日上午6時30分自社口活動中心發車,6時50分許行經經貿路、接近中央公園路段,駕駛員行車時速達94公里,確有超速情形。
交通局說,超速部分將依契約規定處罰至少5000元,此次違規行為也將納入年度公車評鑑,評鑑結果也將影響該公司虧損補貼款,也將影響該業者未來是否可續營運該路線,已要求業者加強駕駛員教育訓練,違規行為將嚴懲不貸。
警察局也說,公車若行經設置超速照相設備的路段,超速違規將可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此案警方將再進一步查明,若涉及公共危險,如蛇行等樣態必將依規處分,該區也將持續加強取締,維護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