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玉樹/台北報導
再生能源附加費實施後,以一般營業小商家來說,平均一年會多出888元。小吃店叫苦說「現在電費已經很貴了,不要再漲了」,但是有營業時間很長的按摩店認為「只要幅度不要太多,可以接受」。

民眾對此反應兩極。去年百萬戶小商家每月平均用2637度電,如果明年1月每度附加0.028元,每月將會多出74元,一年高出888元。
但這筆錢對辛苦營業的小店家而言仍是負擔,北市萬華阿章小吃店李姓老闆娘喊苦說:「電費已經很貴了,不要再漲了!」她說去年電價漲價後,現在每月電費6000多元,已經比以前多1000多塊,現在又要收甚麼再生能源電費,成本會更重,她呼籲政府不要漲。
但目前在台北擁有2家店的泰河殿泰式SPA養生會館經理吳承威說,目前每家店每月電費約2萬多元,「如果收取費用不太多,還可以接受。」
民眾意見也兩極,北市民眾陳美琳反對說,再生能源應是政府要求台電發展,為什麼轉嫁成本給民眾?可是從事資訊業的江先生則認為,聽起來每度收不到1角,在可以不要核能的好處下,「大家多負擔一點,可以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