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房屋稅還沒繳嗎?基隆市稅務局提醒,具低收入戶資格者可享房屋稅免徵優惠,如果符合條件並完成戶籍登記,將由稅務單位主動比對,不需另行申請即可減輕負擔。不過,若因資料未及時更新或戶籍登記尚未完成,恐怕將失去免稅資格,造成不必要的稅金支出。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據財政部函釋,凡屬低收入戶或貧民,若實際居住於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名下之房屋,且完成戶籍登記者,可比照《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1項第9款,申請免徵房屋稅。目前市府已建置跨機關資料連結,針對已列冊的低收入戶,將自動比對核定,合格者無需再提出申請。

不過,稅務局也說,若民眾雖符合低收入戶條件,但尚未被社會處列冊、或戶籍尚未遷入該房屋,將無法自動比對成功,可能錯失免稅資格。建議民眾應主動檢視個人與戶籍資訊,並於期限內向稅務局提出佐證文件,以保障自身權益。
另外,配合114年房屋稅新制首年實施,財政部宣布放寬申報期限,希望適用自住房屋與出租優惠稅率者,應於114年6月2日前完成申報。
新制要求,自113年7月1日起,自住使用房屋除須無出租、無營業外,並應辦竣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戶籍登記,才可適用1.2%自住房屋稅率,若再符合全國僅有一戶、且房屋現值未超過177萬7,400元條件,稅率可再降至1%,相較一般稅率最高可省下超過1.67倍稅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