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光中
題目的答案就藏在主計處最近公布的「國富調查」裡。主計處說,台灣地區財富毛額187.4兆元,平均每人財富淨額為634萬元,較2010年增加45萬元。但同期主計處另一份報告卻指出,上班族實質經常性薪資退回16年前的水準。這倒底是怎麼回事?
「薪資退回16年前的水準」及「全國每人平均財富比去年增加45萬元」這兩個完全矛盾的條件是在什麼情況下同時獲得滿足的?是主計處的調查報告失準,還是我們的政府官員經神錯亂?看來,「大多數的財富集中在少數人的身上」是唯一合理的解釋。
↑ 奢侈稅帶來颱風效應,房市也可能停班停課!(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國富統計也證實此事:唯有坐擁多房產的高資產族群,才是過去十年財富攀升的獲益者。如今,房產已成為富人的致富工具,節節上漲的房價,只有金字塔頂端的少數人獲利,卻成為大多數國人的夢魘,政府豈能袖手旁觀,無所作為?
有所得就要繳稅,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台灣長期以來房產稅制失衡,輕稅的結果形成「炒房天堂」,誘人的房產增值巨額利益,持續催動投機客炒房、囤房的欲望,奢侈稅打的是交易量,打不到房價,實施二年來,事實證明房價還是漲個不停。
目前,房產稅制包含四種稅目:土地增值稅、契稅、地價稅與房屋稅,四種稅目名稱雖不同,缺失卻一致,都是稅基偏低。以土增稅為例,土地公告現值平均為市價的八成,也就是說賣房賺了一百萬,可能只要付一、二萬土增稅,請問這樣合理嗎?
現今唯一公平的辦法是「實價課稅」,賣房子賺多少就該繳多少稅。此外,手上有空屋、空地的,要繳「空屋稅」、「空地稅」,提高囤房、養地者的成本,迫使更多「貨品」流入市場,供給量增,房價自然下修。但奢侈稅卻會產生買進二年內不能賣的效應,如果再延長為三年到五年,更多人不敢賣房子(或不想賣),供給量變少,反而可能造成房價上漲。
一百多年前國父孫中山先生就曾提出「國富論」,國家要富強必需「人盡其才、地盡其利、貨暢其流」,奢侈稅將房子鎖住二年,甚至更久不能賣,完全是走相反的路,請主政者好好想想,如何才能地盡其利,貨暢其流,使國富而民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