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漏稅拿獎金 要過三關

2015/08/28 09:22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檢舉漏稅拿獎金,至少要過三關。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統計,台北市每年檢舉漏稅案多達7,000件,但成功拿到檢舉獎金者約僅600件,成功率不到一成,平均每案核發的檢舉漏稅獎金約4萬元。

要當檢舉漏稅達人未必容易。

台北國稅局指出,該局近三年來,每年平均收到約7,000件檢舉漏稅案,但能夠成案並進入調查的檢舉案大約只有1,000件,最後能夠拿到檢舉獎金的檢舉案也只有五、六百件。

以2014年為例,僅有562案的檢舉人拿到檢舉獎金,台北國稅局當年發出的檢舉漏稅獎金是2,227萬元,平均每案檢舉人的獎金約4萬元。

台北國稅局指出,檢舉漏稅必須要通過三道「關卡」,包括:舉人提出的檢舉案件必須要能成案,例如檢舉人不能匿名,針對所檢舉的漏稅事項需有具體事證。

第二道關卡則是一經成案進入調查,必須查獲確有漏稅事實,除補稅之外還要加處罰鍰,才能拿獎金,若只補稅未處罰鍰,檢舉人還是無法領取獎金。

最後一關則取決於被檢舉漏稅者有無繳交稅款及罰鍰,若是根本未繳納,檢舉人也無法拿獎金。

由於檢舉獎金不會濫發,稅捐機關受理檢舉案件的程序亦十分嚴謹,台北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果發現個人或企業有漏稅情形,必須依據規定提供資料與事證,如果稅捐機關認為有欠缺,會通知檢舉人補證,未補證者將無法成案,稅捐機關基於保障納稅人權益的原則,亦不會逕行濫查。

依照現行規定,檢舉漏稅是按照查獲逃漏稅案件所裁處罰鍰的20%,做為檢舉人的獎金;每案獎金訂有上限,不得超過480萬元。

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表示,該局接獲最多的檢舉案件,大都是舉報商家短漏開統一發票,或是房客檢舉房東漏報租金收入,另外高所得者「假捐贈、真抵稅」的逃稅行為,也經常遭到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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