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案 投審會荒唐至極

2016/09/24 09:48

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投審會日前質疑遠傳「以債作股」,實質掌控中嘉系統,規避相關法規,做成暫停審議中嘉出售案、退回NCC重審決議。看在NCC前任委員眼裡,直言「簡直就像一男一女,還沒上床,就說它意圖不軌,可能有通姦嫌疑」一樣,十分荒唐。

NCC前任委員表示,中嘉案投審會荒唐至極。

違黨政軍條款?錯誤連連對於投審會認為中嘉出售案恐有違反黨政軍條款,當初負責審查該案的NCC前任委員點出幾個投審會所犯的錯:其一,國內所有有線電視系統台幾乎都會向有官股背景、或者有國安基金投資之銀行或上市櫃金融機構借貸,是黨政軍條款所允許的範圍,「幾乎每一家有線電視系統台都會這麼做」。

其二,在中嘉案的投資結構裡,遠傳只是認購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NHPEA)所發行的不可轉換公司債,目前還不是中嘉收購案的股東,等到相關法令放寬政黨及政府投資廣電事業及系統經營台之後,遠傳才會依據公司債發行條例規定,賣回NHPEA旗下勢勝等3家控股公司所發行之公司債,再透過賣回公司債得到價款,認購3家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並取得股權。

接下來,NHPEA以及遠傳還得依照公司法規定,送相關單位審查,等到審查通過後,遠傳再對勢勝等3家公司之所有貨幣債權做為認購的新股股權,屆時,遠傳才會在中嘉持有股權。

演變至今 已成政治事件遠傳目前尚未入股中嘉,前任NCC所有委員也都有要求NHPEA及遠傳出具雙方簽訂的合約內容,詳實查閱彼此之間的關係。部分前委員直言,中嘉案演變至今,已經不是專業審查、而是政治事件 。

「民意代表胡亂咬一通,政府機關隨之起舞。」看在當初花了半年多時間才審完該案的部分NCC前任委員眼中,直歎太不可思議,並反問:「如果黨政軍不允許借債,那麼,所有有線電視系統台是不是都該被罰?」延宕多時應究責投審會「有些立委已經狂妄到瘋狂程度、沒人可以約束!」

該前委員認為,說中嘉收購案違反黨政軍、質疑投資架構有問題,都必須拿出證據來,才能讓天下人服氣,否則有什麼理由要求現任NCC開啟重審之門。

根據行政程序法規定,審查重要案件以兩個月為期限、最多可以再延兩個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做成投審會在520之前不能審議中嘉案,經濟部一直到920才由投審會做出「退回NCC審議」的決議;一個重要案件,花了超過4個月的時間早已違法,反倒沒有人去追究投審會有無失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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