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後站收費停車格 離路口不到10米
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桃園市後站等地區路邊新設收費停車格,多處設在距離路口不到10公尺內,不僅影響車輛行車視線,更有違反交通安全處罰之虞。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說,路口10公尺處範圍本來就不能停車,「只要有發現,將立即派員塗銷」,免得影響交通。
市議員謝彰文表示,最近經到桃園市各地勘察或開會,看到許多不合常理的停車格;如在住家門口劃設停車格,害得住戶車輛無法進出;甚至停車格畫在消防栓或公車站牌旁;最離譜的是,還有停車格就畫在距離路口不到10公尺內,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實際走訪,發現類似現象真的不勝枚舉,如平鎮區廣德街及復興街口的路口停車格,往環南路方向,目測停車格距路口大約只有5公尺。
桃園火車站後站地區,福吉一、二、三街和建國路附近,當地停車格幾乎都緊接著路口,停車格位距十字路口只有1、2公尺,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視同「違規」停車,需告發。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表示,已針對距離路口10公尺範圍內的停車格全面檢視提報,「該塗銷就塗銷」,目前存在路口10公尺內的停車格應屬「個案」而非「通案」。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至於員警執法取締交通違規,全依照道路上繪製標誌及標線作業,只要是交通局或區公所經會勘評估後劃設的停車格,都視同合法,員警不會開單告發
看問題/都是停路口 停「收費格」就不抓?
駕駛朋友在距離十字路、巷口臨停,就得擔憂吃上違停罰單;如今劃設停車格位主事單位,卻大剌剌將停車格位劃設在緊臨十字路口處,這不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要不然是啥?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以增加停車周轉率及改善交通秩序為由,陸續將原免費路邊停車格改為收費停車格,希望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但在增加「財源」的同時,卻罔顧了也社會觀感及公平正義。
桃園市各區路邊收費停車格,大部分都未劃設在路口10公尺內及消防栓、公車站牌邊,如今部分停車格未能把握謹慎規畫前題,反讓市民看見主事單位「便宜行事」的心態。尤其警方把停車格視為合法停車區,對照停放同樣位置卻非停車格車輛來說,哪來的公允?
全市停車格少說也上萬個,對於部分劃設不合理的停車格,我們不忍苛責;既然有心加強清查,務必一切解決,免得再招民怨。
所有新聞 / 交通 / 停車格
所有新聞 / 桃園市
聯合報 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