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師買南港豪宅控廣告不實 二審判台肥要還205萬元
2021/04/28 09:57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報導
造型師王俐人10年前購買台灣肥料公司推出的豪宅「無雙」,但指控施工不良,和廣告有差距,提告要求台肥返還1219萬元,一審判王敗訴。王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台肥沒收違約金過高,判台肥應返還王205萬餘元,可上訴。
王俐人提告主張,她2011年3月1日和台肥公司簽約以8132萬元購入房產,且已經支付3750萬元;但「無雙」衛浴設備和廣告圖說不服,公設也有多項瑕疵,她2015年10月30日發函給台肥主張解除契約。
造型師王俐人10年前購買台灣肥料公司推出的豪宅「無雙」,但指控施工不良,和廣告有差距,提告要求台肥返還1219萬元。
王俐人之後又發現台肥涉及廣告不實的詐欺行為,且是無法修補的重大瑕疵,因此依法請求台肥返還已收價金;另若法院認為她未依約付錢並交屋已經違約,則主張台肥沒收1219萬餘元違約金過高,應酌減為30萬元,因此請求台肥返還1189萬餘元。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王俐人敗訴,台肥免返還價金;高院二審認為,王俐人主張建案的缺失中,陽台外牆綠色隔柵部分不是違建,也沒有影響消防安全,不屬於瑕疵;另森林庭園、大廳、中庭等,應等管委會成立,交由管委會辦理驗收才能確認,再者森林庭園以符合廣告中私人森林庭園的要求,認為王俐人主張返還價金無理由。
高院認為,台肥2015年5月到7月間,多次要求王俐人辦理驗收交屋,但王俐人均未辦理,也沒有繳清價金,台肥也在2015年12月1日合法解約,台肥依合約按房地總價15%金額收1219萬餘元違約金有理由。
但判決指出,王俐人主張違約金額過高,應該予以酌減,法院審酌台肥解約後,已在2016年10月再次以7200萬元出售房產,支出214萬元仲介費用,審酌違約情節,違約金應酌減為800萬元才適當,因此判台肥應返還王俐人205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