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3處官方準違建 拆不拆?

2015/01/03 09:32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要求拆除二二六處民宅違建,但北市清查,除了民宅違建,還有廿三處未取得建照的公有建物「準違建」,其中包括知名的歷史博物館的辦公房舍、三總汀州院區、政大東亞所、國關中心的部分建物。立委與市議員表示,面對官方違建,北市府應比照民間違建處理,不能只許州官放火。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這些公有建物當初興建時均根據不同法令,屬特種或軍事建築,如今因為移撥、恢復一般使用,才有「未取得建照」問題,會輔導合法化。

邱英哲也說,建物興建時是獲得當時法令允許,即使時勢變遷,也不能因此就認定為違建,除非在恢復為一般建物後,仍在民國八十四年後違規擴建,北市府才會要求改善或強制拆除。

根據北市府建管處統計,北市府列管廿三處「未取得建照」的公有建物中,包含國防部、教育部與台北市政府的建物,立法院也有五棟建物名列其中。

包含軍備局工營中心(松園營區)、松山工農部分農場與溫室等建物,是民國八十四年以後興建,已超過台北市既存違建緩拆年限。

國民黨議員王欣儀表示,這些沒有建照的公有建物,早期雖是依據不同法令興建,如今回歸一般建物管理,就應該採一致標準規範,北市府要不拆除,要不就盡快專案合法化,不能就兩手一攤,社會觀感不好。

民進黨議員周威佑說,立法院是制定國家法令單位,更不應帶頭違法,柯市府要拆民宅違建時,對公有建物也應採相同標準。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認為,未取得建照的公有建物,多是民眾出入頻繁場所,有公安疑慮,柯市府要不就盡快納管,要不就應比照民宅違建拆除,讓公有房舍有特權,「不符民眾期待」。

邱英哲說,建物是合法興建,除非是新違建,建管處沒有立場跨過產權單位介入管理;立法院層級位階高於北市府,北市府有沒有權限管理也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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