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包裹鋰電池自燃 險釀大禍
2016/08/02 10:32
記者陳麒全/桃園機場報導
由於手機、相機、筆記型電腦、GPS、MP3等電子消費產品愈來愈多,為避免鋰電池或行動電源短路起火而引發飛安意外,全球航空業配合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規定,對於出國登機行李攜帶的電池及備用鋰電池有嚴格規定,且千萬不可以將鋰電池放置托運行李中,否則行動電源在高空自燃後果不堪設想。
上個月29日旅客搭乘班機出國,在櫃檯排隊辦理報到手續時,就發生行李內的鋰電池行動電源自燃,所幸及時撲滅,上星期也有鋰電池在貨運站包裹自燃,所幸都不是在飛機上發生。
桃園機場遠雄倉儲貨在7月25日也因為鋰電池貨運包裹在貨物處理區等待報關行理貨,可能因為天氣太熱引發自燃,還好現場的人員看到後,隨即用滅火器撲滅,如果是在飛機上燃燒,後果不堪設想,所以貨運的鋰電池運送都要專責貨機,客機的貨艙內是絕對不允許載運鋰電池。
許多旅客在檢查托運行李時,都會抱怨為何行李不能放鋰電池或有鋰電池的物品;很多國家為維護飛航安全,已經嚴格規定鋰電池不能托運,甚至鋰電池行動電源都被禁止帶上飛機。
鋰電池為何容易自燃,主要原因是充電快所以易燃,大量使用鋰電池的波音787機型,多次就是因為電力系統問題迫降或停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