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式機構補助增至12萬 竹市第二階段申請3/1截止
2024/01/20 15:24
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幫助緩解中、重度失能者接受機構式服務的家庭經濟負擔,新竹市政府攜手衛生福利部自去年7月1日起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升級,補助額度由往年的6萬元,提高至12萬元,同時取消排富規定,截至目前已有279案完成補助申請,首批申請案於1/10完成撥款,相關補助申請至今年3/1止,呼籲有需求的民眾把握機會申請。
市長高虹安表示,考量入住機構者經濟負擔沉重,凡於112年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住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
衛生局長陳厚全表示,針對111年12月31日(含)前已入住機構但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經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的既有住民,當年度仍可申請最高6萬元補助,並且不設排富條款,以簡化補助申請流程,期盼透過補助讓市民朋友減輕因家人入住機構的經濟負擔,也提醒尚未申請的民眾把握機會。
此外,補助方案第二階段受理申請至今年3月1日止,提醒民眾及時提交申請。補助對象包括機構住民(需為本國國籍之國民),限使用機構者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同時需符合補助條件,包括入住之機構類型、資格、長照需要等級及入住天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