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不再是一人一半?律師:沒盡扶養義務者、法院有權裁定不分
2026/05/04 09:33
聯合新聞網/兩岸律師楊軒廷
另外一半不顧家、沒貢獻,離婚財產不一定平分!
以新北地方法院的一起判決為例,丈夫與阿美妻子結婚30餘年,丈夫結婚後期收入不穩且不負擔家計,甚至對妻兒暴力相向後離家,未盡扶養義務;反觀妻子則獨立經營美髮事業撐起家計。法院認定,剩餘財產分配的正當性基礎在於夫妻共同協力,若一方對家庭毫無貢獻卻能坐享其成,將有違公平。
婚姻貢獻不等值,法院判決破除財產「平分」迷思
針對此案,妻子主張丈夫對財產增加毫無貢獻,應免除其分配額,即一毛都不分。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婚姻前期感情尚稱融洽,丈夫並非全程「零付出」,僅是在近年才轉趨消極。最終衡酌雙方對家庭心力的落差,法院並未完全免除分配,而是將丈夫原可請求的一半數額進行酌減,以此平衡雙方在婚姻中的實質勞力與金錢付出。
修法具體化:家事勞動與子女養育成關鍵
為了避免法官裁量權缺乏具體依據,新修正條文明確列出法院判斷「不公平」的具體指標,包含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分居時間久暫及雙方經濟能力等。這項變革讓家務勞動者或主要經濟支柱者的權益,獲得更精確的保障,並使裁判結果,更貼近社會現狀與公平原則。
本文由《宸軒兩岸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章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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