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進議會 賴清德遭彈劾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台南市長賴清德以議長李全教涉嫌違法為由,半年來拒絕進入議會備詢,案經檢舉,監察院上午陳列包括「嚴重傷害現代民主法治國家基本原則」、「逾越憲法與地方制度法規範地方自治團體首長行政權基本界限」、「架空地方立法權」、「動搖民主社會基本核心價值」、「悖離公務員對憲法忠誠義務」等5大違失,審查會以成立票7票對不成立票2票結果,通過彈劾賴清德。
此案是由監察委員仉桂美、包宗和主查,參與審查會的監委包括江明蒼、劉德勳、蔡培村、陳慶財、高鳳仙、李月德、尹祚芊、林雅鋒、陳小紅。上屆監委因調查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酒駕案,爆出民選首長是否能彈劾的爭議,兩派人馬相持不下。
過去有監委認為,民選首長除非違法證據確鑿,或有明確貪腐行為判決在案,否則民選首長是由人民決定產出,下台與否也應由人民決定。
但也有監委認為,民選首長若違失事證明確,當然可以被彈劾,包括前台中市長林柏榕、前屏東縣長伍澤元、前嘉義縣長李雅景、前台北縣長尤清、前台南市長張燦鍙與前苗栗縣長傅學鵬,都因違失曾遭彈劾,移送公懲會後也會經衡量,沒有民選首長因彈劾而可能下台的問題。據了解,監察院實務曾彈劾多名縣市長,第2屆彈劾22人,第3屆彈劾8人,第4屆彈劾9人。
監察院上午表示,賴清德擔任台南市直轄市第2屆市長,在台南市議會第二屆第1次與第2次臨時會及第二屆第1次定期大會的開會期間,經合法邀請卻拒不列席議會,並導致所屬曲為附合相繼違法,首開地方自治史上官員集體不進議會惡例,至今已長達半年之久。
記者鄭維真、曹馥年/台南報導
台南市長賴清德遭監察院彈劾,台南市政府幕僚單位得知此訊息,立刻召開緊急會議,賴清德預計下午出面回應。李全教則說,監院是維護憲政體制最重要的機構,通過彈劾不進議會的市長,有助維護民主制度。
賴清德自去年12月議長選舉後就未進議會,迄今第209天,一級主管也未出席李全教主持的大會,議會多次將市長、官員送行政院與監察院議處。
李全教曾說,若監察院放任公務員違法亂紀,將發動千人蛋洗監院,今天監察院通過彈劾,他得知後表示,這是台南市民的不幸也是遺憾,身為議會大家長,他哀矜勿喜,只盼以最快速度恢復府會運作、回應百姓關心的登革熱、總預算、墊付款與食安等問題。賴清德至截稿為止,尚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