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被撞死在屋外 不算凶宅

2016/08/16 10:00

曹明正

王姓女子前年以810萬元在楠梓買下1棟透天厝,簽約後認為房子6年前曾因酒駕事件,有人遭撞進屋內死亡成為兇宅,要求賣方返還頭期款115萬元,一審雖判她勝訴,但二審認定死者是死在隔壁騎樓,判她敗訴,全案定讞。

透天厝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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