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專案輔導」學校傷招生 私校建議:觀察期至少3年
2019/02/27 10:19
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綜合報導
教育部近日公告修正「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在原來的「專案輔導學校」外,新增「預警學校」機制,在學校可能被列入專案輔導名單前先給預警。對此,龍華科技大學校長葛自祥表示,不論專輔或預警學校,一經公布恐對招生會立即有不良影響,對學校營運絕對會形成惡性循環。因此教育部在公布前一定要審慎。設定條件時,觀察期間要長,建議至少3年。即連續3年皆未達設定的品質條件,再予以認定,「以免學校因一時不察而被判定,公布後造成無法彌補的結果。」
葛自祥更呼籲教育部應給予私校更多積極面的協助與資助。如增加對績優私校的獎助款,以及公立學校同步減招。目前有些工科的系,公立學校的招生名額,已達該系整體招生名額的35%(此為之前姚政次所設定的公私立同步減招的條件),該類專業的招生名額,公立學校應優先減招。
教育部新增「預警學校」機制。(記者鄭清元/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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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