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租?該買?月付1.5萬可買400萬房 網:買房是儲蓄
2020/04/08 10:16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同樣月付一筆錢,到底該付房租?還是付房貸?這個問題常成為租屋族的掙扎思考點,但若決定買房,頭期款又成為一項難題。一名網友表示,因家庭因素需要搬出去,和先生兩人月收入合計約6-8萬,若在新竹租屋月付約1.5萬,買房總價約400萬內,目前手上有點錢,若配合優惠房貸購屋,月付房貸也約在1.5萬左右,徵詢網友意見「像是這樣的情況,是不是買房會比較好?」
一名網友在《爆廢公社》PO文表示,目前一家三口需要搬出家裡租屋自住,在新竹2-3房的租金水平約為1.5萬,買房則有400萬以內的產品,自估兩成的頭期款可以用貸款籌得,剩的差額搭配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300萬20年期,大概也是月付1.5萬,目前夫妻兩人月入約6-5萬元,是不是買房會比較好?
貼文引網友提供自身經驗及意見,多數回應「當然是買房啊!」、「有頭期款的話當然買房」,還有人認為「2-3房400萬也太佛心,台中2房都要750萬」、「付房租也是差不多的錢,買了以後是自己的!」、「一直想太多就無法買房,買房需要衝動」。
另一派網友考慮到目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建議「先思考這波疫情是否會影響收入」、「這個時機點,覺得租房會比較好,變化不確定」、「租房吧,買房要頭期款、裝潢、稅金」、「要賣時不見得可以賣個好價錢,用租的,要換大換小隨時都好調整」。
也有人幫忙仔細估算,以原PO的條件,400萬房價扣除兩成頭期款貸款320萬,以20年為期月繳1.5萬、貸款30年月付金額可壓低至1.15萬,原PO屬於剛性需求,只要自備款夠,「確實買房會比較好」,建議「先跟銀行了解一下可貸成數」、「買房也算是儲蓄」、「貸款至少是放到自己口袋租金是幫房東繳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