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特別扣除額 三條件不適用

2023/07/12 08:53
工商時報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
 
報稅族每年的小確幸就是特別扣除額,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所得於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如適用稅率20%以上(含20%)即不適用該項扣除額。以111年度為例,綜合所得淨額在126萬元以上,即不得適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配合政府推動長照政策,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照的身心失能者,自108年度起每人每年可定額減除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
財政部提醒,綜所稅稅率逾20%(含20%)者不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圖/中時報系資料照
北區國稅局提醒,除所得稅稅率逾20%者,另外還有兩種情形也會排除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第一種是納稅義務人選擇就其申報戶的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第二種則是納稅義務人與其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的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合計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扣除金額,以111年度為例,為6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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