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2張生煤許可證 月底嚴審
2015/05/21 09:33
記者周麗蘭、張朝欣/雲林報導
雲林縣現有20張生煤許可證,麥寮汽電公司、台塑石化麥寮一廠的許可證分別於6月、7月到期,縣府制定的禁燒條例上周三讀通過但還未生效,這2張許可證將於本月底一起審查,縣府預告「加嚴」來審。
六輕管理部表示,對於燃燒生煤許可證即將到期,六輕會持續與縣府溝通,同時配合國家能源政策,日後若確定禁燃生煤,將考慮以天然氣取代。
雲林縣府的禁燒條例公告生效1年後禁燒石油焦,生效2年後禁燒生煤。15日縣議會三讀通過,尚未行文縣府,也還未送環保署備查。環保局長曾春美表示,禁燒生煤並非要求業者「禁燒煤」,而是改用更好的煤,標準是「固定碳及揮發份含量比為4:1以上」。
她說,雲林縣20張許可證中,台塑麥寮一廠、二廠、麥寮汽電的含量比已達3.75,麥寮三廠是2.9,比許多小廠好,衝擊不如想像大,花多一點成本買好一點的煤,連設備都不用改。
台塑2張即將到期的燃燒生煤許可證,月底將一併審查,環保局擬邀具環工、化工、健康管理風險專業的學者擔任評審,審查會前開放公民團體表達訴求 ,但不開放旁聽。
曾春美說,今後針對所有許可證的汙染物排放量、燃料的許可量,加嚴審查,以過去3年實際排放量的實際最大值為上限,展延期限不超過2年。
預計雲林縣最快實施禁燒生煤是106年,禁燒石油焦是108年,若電業未取得許可證仍使用,環保局將以空汙法第58條開罰10萬元至100萬元,嚴重時令其停工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