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設施未從事農作 雲嘉12件撤照
2017/04/13 12:00
都會社會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全台違法光電設施造成農地大災難,其中,雲林縣有九件、嘉義縣有三件都因未實際從事農作而被撤照;屏東有一家業者本來申設綠能設施,後改為養雞,而被撤銷。
全台違法光電設施造成農地大災難。(圖/聯合新聞網)
雲林縣農地有七四一件太陽能光電設施,全台居冠,縣府農業處長張世忠表示,有近六百件屬畜牧場光電設施,其餘為溫網室光電設施,少數光電棚下沒有農作,反而成為鐵工廠、倉庫或被放置廢棄的菇類太空包充數,九件都因沒有從事農業而被撤照。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長林良懋說,嘉縣核准種電面積一六五公頃,共廿二件違規,其中三件因沒有從事農業而被廢止,各裁罰六萬元;另有十九件限期改善。
屏東縣去年八月訂定相關辦法,對申請人及覆蓋面積都有嚴格規範,目前無開罰,僅一件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