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防洗錢 超商買虛擬貨幣恐受影響

2018/11/05 10:25

聯合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今來台評鑑,行政院上周開會敲定由金管會擔任虛擬通貨業防制洗錢主管機關,並依法以金融業高規格納管,金管會將訂子法,初估包括代購平台、交易所、ICO(首次代幣發行)業務都在規範內,超商買虛擬貨幣可能受影響。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盛行,也引發洗錢防制等疑慮,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上月剛頒布的準則,明訂虛擬通貨業應適用防制洗錢規定。

金管會將訂子法管理虛擬通貨,超商買虛擬貨幣可能受影響。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上周五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將虛擬通貨業納管。修正案預計本周由總統發布施行,行政院趕在上周由政委羅秉成召開跨部會議,會商敲定由金管會擔任虛擬通貨業依洗防法納管後的主管機關。

知情官員透露,金管會在會中建議虛擬通貨業不需適用金融機構規定,視為非金融機構納管即可。但因時間緊迫,若調整修正條文需再協商,恐耽誤時間,讓洗錢防制法修正案無法在APG來台前通過,因此最後仍以金融業方式高規格納管。

依FATF最新規範,虛擬通貨業是依金融業或非金融業納管,由各國主管機關決定。官員表示,視同金融業納管,不僅適用較高罰鍰,在CDD(客戶盡職調查)、交易監控等洗錢防制作業上,都比非金融業嚴格。

由於虛擬通貨業者的規模和銀行相比差很多,官員說,訂定相關子法時,金管會會視法條授予的空間,看能否比照融資性租賃業作法,評估納管程度與範圍。初步來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納入洗錢防制法管理後,可能要先釐清做那些業務,才能看如何管理。

金管會今年七月發函銀行,透過銀行要求採實名制方式,去要求虛擬貨幣平台業者做好洗錢防制,立法後納管虛擬通貨業者,比透過銀行直接,超商做購買虛擬貨幣的代收代付業務也可能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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