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罰富邦金三子公司2,300萬

2021/08/20 09:58
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19日對富邦金旗下銀行、壽險、產險開出四張罰單、金額合計2,300萬元,其中北富銀因洗防缺失和不當行銷保單被罰200萬元和900萬元,並被停止代理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新契約一個月;富邦產險則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被罰600萬元;富邦人壽則因內控不夠完善被罰60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金管會日前接獲檢舉,北富銀總經理程耀輝涉及以海外離岸公司名義收取費用,協助大陸地區企業的香港子公司取得該行授信額度,金檢後發現,現有事證難認定有此情事,但發現北富銀在洗錢防制作業有缺失,依法開罰200萬元,並要求富邦金董事會要檢討總經理與相關人員責任。
 
金管會19日對富邦金旗下銀行、壽險、產險開出四張罰單、金額合計2,300萬元。圖/中時電子報資料照片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針對北富銀行銷保單被罰部分指出,一案是北富銀在2019年12月到去年3月間銷售的投資型保單,有客戶被理專勸誘用富邦銀貸款繳保費,且貸款轉介人與保險業務員是同一人,業務員卻沒有確實填寫保費來源,試圖刻意規避法令,這項開罰300萬元。
 
第二案是北富銀自2008年起辦理住火險業務,均預設增加投保建築物裝潢比例為建築物本體的45%,導致保費增加,北富銀卻未向要保人妥適說明並取得要保人同意,損及消費者權益,這部分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核處600萬元罰單。
 
保險局指出,經清查2020年溢收退還保費金額達新台幣200萬元、受影響約1萬戶,除了罰鍰,金管會也要求北富銀全面回溯清查至2008年,並退還所有溢收保費。
 
富邦產險也因核保時未檢視要保人未於要保書勾選裝潢增額約定比例,就同意承保,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被罰600萬元。
 
至於富邦人壽,林志憲表示,富邦人壽購買高價藝術品和差旅費用不符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功能,致內部控制制度有疏漏、不完整,因此開罰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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