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會展中心BOT案 發回更審

2014/03/11 10:59

記者劉朱松、曾麗芳/台中報導

備受矚目的台中市國際會展中心BOT案,原二審判決時,鄉林獲勝,但最高法院日前裁定「發回更審」,撤銷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鄉林勝訴的判決。對此,台中市政府經發局長王誕生昨(10)日表示,市府會和律師團做好準備,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

台中國際會展中心BOT開發案大事紀

最高法院判決表示,鄉林主張施工期限,應扣除行政審查時間,但其扣除工期,很多是不必要、重複的,讓會展中心BOT案,在一審判決時,台中市府勝訴,主要是鄉林未能如期完工,有明顯違約情事。

另外,鄉林擬將交通轉運站,及會展中心用地合併開發,但公司所申請變更設計,卻未附具任何相關圖說,研判鄉林的目的,是為延長工期等情事,所以,最高法院撤銷原二審判決,改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此項判決,已被外界解讀台中國際會展中心BOT訴訟案未來對台中市政府有利。為此,台中市議員洪嘉鴻、劉士洲、朱暖英,及陳詩哲等人,昨召開記者會,向大家說明該會展中心BOT案的判決,已出現重大轉折。

不過鄉林集團昨也強調,不放棄在台中打造國際會展中心的決心,加速追上國際商機腳步,將再極力向法院說明鄉林的立場。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認為,兩岸服貿協議預料上半年會通過,台中應加速成為國際化都市,吸引多外資與陸資來台投資,振興經濟,台中都會區需要一座國際級會議展覽中心。

鄉林表示,目前已跨足大陸展開國際布局,經驗豐富,開發及招商團隊隨時可上線,只要中市府願意盡釋前嫌,同意依約復工,約1年半即可興建完工並招商營運,共同打造大台中接軌國際舞台的「台中國際會展中心」,創造市民、市府及鄉林國際開發團隊的三贏局面。

2008年7月,台中市府終止和鄉林的合約,將原位於七期內會展中心的土地再利用,規畫為景觀公園「秋紅谷廣場」,於2012年啟用後,現已成為台中市著名景點。台中市府並另推動「台中水湳經貿生態園區─大宅門特區」,規畫5,000個攤位規模的大型會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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