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新規 高資產族利多 淨額5621萬元以下稅率10%
2025/04/07 09:24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今年起遺產稅課稅級距金額已隨物價上漲情形而調升,遺產淨額在5,621萬元以下者,適用稅率10%。專家分析,對於高資產族群而言可望享有減稅利多。
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課稅級距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的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
財政部去年已公告,繼承事實發生日自今年1月1日以後,適用調整後的遺產稅課稅級距金額。遺產淨額5,621萬元以下,課徵10%;遺產淨額超過5,621萬元、在1億1,242萬元以下,課徵562.1萬元,加超過5,621萬元部分的15%;遺產淨額逾1億1,242萬元者,課徵1,405.25萬元,加超過1億1,242萬元部分的20%。
國稅局提供速算公式,遺產稅為課稅遺產淨額乘上稅率,再減除累進差額。稅率10%者累進差額為0,15%者累進差額為2,810,500元,20%者為8,431,500元。
官員表示,遺贈稅法設有自動減稅機制,遺產稅課稅級距、各項免稅額或扣除額當遇到物價指數漲幅達標時,會依漲幅調升,對納稅人來講可享減稅效果。
財政部去年表示,遺產稅課稅級距金額前次調整已上漲12.42%,超過法定的10%、達調整標準,因此依規定自今年起調升
除了前述遺產稅外,贈與稅也同步調整。贈與稅級距適用10%稅率級距調升至2,811萬元以下;適用15%稅率調升至超過2,811萬元、5,621萬元以下部分;適用稅率20%者調升至超過5,621萬元部分。
財政部表示,依規定,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1,000元數四捨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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