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行為實施環評初步認定?南市提供網路服務
2013/02/25 02:08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落實簡政便民政策,即日起提供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評的初步認定服務。業者可由環保局網站下載「工廠以外之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初步認定申請表」,填寫並檢附相關資料後,向環保局申請初步認定。
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初步認定結果,僅供開發單位作為是否申請開發或修正開發規模的參考,正式認定仍應依環評法規定,於開發單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開發申請時,由主管機關轉送申請文件至環保局審查認定。
環保局表示,開發單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開發申請時,主管機關即依環評法規定,將申請文件轉送環保局認定應否環評。因此許多業者經常在提出開發申請前,即先打電話向環保局查詢是否需要環評,再評估是否提出開發申請案。環保局瞭解業者需求後,製作「工廠以外之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初步認定申請表」供下載,業者只要依據開發行為類別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即可向環保局申請初步認定。
環保局說,工廠類的開發案,業者向市府經發局申請工廠登記前,需先向環保局申請「工廠登記及設立許可配合環保法規審查表」,因此仍需依程序申請環評認定。
環保局強調,環評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嚮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