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箱涵掛管線違法 地檢署要追查

2014/08/04 11:21

都會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高雄地檢署偵辦前鎮氣爆案,勘驗現場時發現管線是掛在雨水下水道箱涵內,因箱涵內有管線是非法,檢方除了要釐清管線異常誰該負責外,也將查是誰核可設置的,不排除傳喚市府官員說明。

高雄地院檢察官昨天在二聖、凱旋路口查扣發生氣爆的4吋丙烯管,該管屬於李長榮公司,有腐蝕現象,工程人員用怪手拖往車上載走。(記者劉學聖/攝影)

檢方前天到災區勘查發現雨水下水道內有中油、中石化和李長榮公司的管線經過,三條管線都是金屬管,鏽蝕嚴重,今將請專家到災區涵洞勘查,調查管線是剝落、斷裂或是爆炸劇烈震動掉落。

檢方表示,目前只能確定管線外洩造成氣爆,但還不確定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洩出來,是補釘鬆落或其他原因,不排除是氣體溢出後引發氣爆,爆破其他管線,因此要釐清破裂的管線是被爆炸波及?或是救災開挖時不小心挖破的?

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說,依規定箱涵內是不得懸掛或鋪設管線的,懷疑是輸送丙烯廠商動態管理的問題,不排除偷偷挖水利局的箱涵架設管線。

雄檢指出,二聖路和凱旋路口爆炸最嚴重,環保局認為李長榮化工嫌疑最大,但李長榮稱管線是中油設置,認為中油應負責檢測,但中油稱中油和李長榮間沒有合約關係,無須替李長榮檢測。

不過有承包管線工程業者指出,李長榮化工輸送丙烯的四吋管線,埋設時是委託中油設管,因榮化及中石化沒巡管人員,巡管維護工作委由中油代巡,如發現管線腐蝕,或有其他工程不慎挖損管線,也大多通報中油代修。

業者指出,為保護管線及避免鏽蝕,管線外表都有「陰極防蝕」技術,並包覆「防蝕帶」來保護;防蝕帶是PE或不織布等多種材質,通常管線不會由內向外腐蝕,而是在防蝕帶及陰極防蝕層遭破壞後,才可能由外向內腐蝕,而造成管內的丙烯外洩。

檢方也懷疑氣體隨下水道水流竄至各相關街道的地下箱涵,才造成大區域爆炸,將請市府養工處提供下水道管線設計圖,釐清地下管線連接情況,製作3D動畫模擬,釐清事發經過和救災有無疏失。檢方指出,將等肇事原因查出後,再追查相關人員的疏失刑責。

另外,高雄市環保局昨天也到李長榮化工大社廠,調閱緊急應變操作程序書,了解發生洩漏時工廠應如何作為,再對照當日處置。榮化強調有依照國際標準作業程序,環保局直斥榮化根本漠視丙烯洩漏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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