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米其林秘密客登門 餐廳敗訴

2022/05/03 09:19
聯合報記者林孟潔/綜合報導
 
知名餐廳「鍋氣」認為米其林以「秘密客」方式評比餐廳不妥,發律師函給法國總部拒絕秘密客上門未獲回應,經營餐廳的國亨餐飲公司委請律師提民事訴訟,請求禁止一定行為,要求米其林秘密客不得上門,但台北地方法院判國亨敗訴。
 
法院認為,米其林評審員以一般顧客身分到餐廳用餐,並將評論推薦結果發布於米其林指南書籍,屬言論自由保障範疇;消費者和店家就標的物和價金互相同意時就已成立買賣契約,米其林評審員隱匿身分消費,難認影響餐廳締約自由可言。況且,米其林至今未就鍋氣餐廳發表任何評論,國亨提起禁止一定行為的訴訟更屬無稽。

 

「鍋氣」餐廳打官司拒絕米其林評審員評鑑敗訴,表示收到判決後上訴。圖為鍋氣主廚溫國輝。圖/國亨餐飲提供

 

國亨表示,米其林指南既然宣稱評鑑對象是選定城市中「所有餐廳」,且沒有列出未進行評鑑的餐廳,「未發表評論」也是一種評論,等同評鑑過後未上榜之意,判決認為「無從認定將對鍋氣進行評鑑」顯是對米其林指南評鑑制度的誤解;本案涉及憲法保障的自由權益,需有突破傳統舊思維勇氣,法院判決等於宣示「任何餐廳在米其林面前都沒有締約自由」,對結果深感遺憾,將上訴捍衛餐廳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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