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贈房產 竟能節省地價稅

2015/09/02 08:31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地價稅開徵時間為每年的11月,為期1個月,而屬於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用地的民眾,也必須在9月22日前完成申請。稅捐處也提供了多屋族可節稅的方式,尤其是夫妻可利用房產互贈免土增稅、贈與稅,降低課徵級距,如此也能節稅。

擁有多筆土地的民眾,可利用夫妻互贈節省地價稅。(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地價稅的課徵方式,是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換句話說,每1位土地所有權人,在同1縣市只1張稅單。由於每3個年度各縣市會調整地價稅的「累進起點地價」,若屬於一般用地,會有6個級距、稅率為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因此持有同一縣市的土地面積多寡、課稅地價高低,都會影響課稅級距。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建議,適用高稅率級距課徵地價稅的土地所有權人,可運用夫妻贈與移轉土地,避免土地過度集中,降低適用稅率級距節省地價稅負。例如民眾A先生原有3筆土地,適用第2級距千分之15稅率課徵地價稅,A先生利用夫妻互贈免土增稅、贈與稅,將1筆土地贈與給太太,也因此A先生夫婦皆可適用基本稅率千分之10課徵地價稅,達到節稅的效果。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2,比一般稅率降低不少,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民眾,一旦有經過移轉,還是必須在每年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當年11月地價稅開徵時才得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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