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重型機車 11月起停車及收費比照一般小客車

2012/10/12 16:50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11月1日起,台中市的重型機車要停在小客車停車格內,且比照小客車停車收費。

11月1日起,台中市的重型機車要停在小客車停車格內,收費與小客車相同(圖/公路總局台灣人的路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11日公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收費費率標準,未來大型重型機車比照一般小客車,停車必須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之內,收費比照小型車標準。

交通局指出,大型重型機車指的是汽缸總排氣量逾250cc的二輪機器腳踏車,一格小型車停車格位僅供一部大型重型機車順向停放。

交通局表示,停放的車輛,應依規繳費,如果車主停車後離去時沒有看到停車繳費單的話,請於停車日起5日後主動查詢,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