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受理首日 上午等嘸人
記者楊濡嘉、莊亞築、黃煌權/連線報導
「以房養老」今天開始受理登記,今天上午高雄市、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都接到不少人民眾詢問,但無人登記,社會局人員初步了解,多是繼承問題不符資格。
以房養老上路,但許多人因繼承問題導致不符合資格,無法登記。(圖/好房資料中心)
獨居榮民「以為自己無繼承人」
從「以房養老」上路以來,向高市社會局詢問的人即提出許多「繼承」狀況,社會局彙整之後,已向中央反映,今天打電話詢問的人也大多遇到類似狀況。
社會局人員指出,許多實際獨居的老榮民以為自己無繼承人,但詳細追查之後,發現還有遠房兄弟姊妹,另有一部分民眾雖有兄弟姊妹,可是長久以來沒有聯絡,這些民眾都不符目前以房養老的規定。
「子女從未養過我,為何不能辦?」
還有民眾向社會局質問,自己獨居數十年,子女從未撫養過自己,是不是可以將房子抵押給政府,參加以房養老來過晚年?社會局會將這些問題向上反映。
不過,以房養老措施每月能支給老人多少錢,是高雄市獨居老人關心的另一個重點,有老人家向相關社團反映,自己的房子市價可能只有一、二百萬元,如參加以房養老,可能每月領到的不到一萬元,除非身邊還有存款,要不然日子很難過。
照顧老人的部分民間團體則為獨居老人詢問日後長期照護的費用與以房養老費用支給方式,希望透過以房養老給獨居老人較好的老年照顧。
由於以房養老計算方式較繁複,高雄市社會局儘力協助詢問的民眾釐清是否符資格,但今天上午仍未出現申請者。
「以房養老」是協助老人將房產轉化為按月領取的現金,提供老人更多經濟保障選擇,以安定老年生活。申請人應檢附的文件,包括申請書、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最近一個月內的建物及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或最近一個月內的財產歸戶清單。
相關申請條件、申請書表及規定,可到內政部社會司網站點選「公告專區」項下的「以房養老」專區查詢、下載(www.moi.gov.tw/dsa/);也可直接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社會處索取。
你想以房養老嗎?
試辦期:102年3月至106年12月31日止,今年於5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請。
總人數:最多100人。
申請條件:年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申請日前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無法定繼承人、抵押物之價值上限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中低收入戶標準。
檢附文件:申請書、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最近一個月內的建物及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或最近一個月內的財產歸戶清單。
相關申請條件、申請書表及規定,可到內政部社會司網站點選「公告專區」項下的「以房養老」專區查詢、下載(www.moi.gov.tw/dsa/);也可直接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社會處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