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條例禁福食 政院函告無效

2022/03/05 09:35
聯合報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政府上月宣布開放福食進口,行政院和衛福部食藥署昨已發函,說明地方食安自治條例已牴觸憲法及食安法規定,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中央予以函告無效。食藥署長吳秀梅說,衛生標準本由中央制訂,地方若因此開罰業者,等於不符法令,業者有權提出訴願,若有必要,中央可協助法令解釋、撤除裁罰,至今也尚無業者申請福島五縣食品報關。
 
食藥署上月21日公告兩項行政命令,包括「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項查驗機關申請查驗」及「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自宣布日起生效,即刻開放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食品進口;若無違反「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汙染容許量標準」,不得禁止輸入或販賣。兩項行政命令由備查改審查,立法院衛環、經濟、外交、財政與教育委員會將擇期聯席審查。
 

 

政府開放福食進口,行政院和衛福部食藥署昨已發函,說明地方食安自治條例已牴觸憲法及食安法規定,中央予以函告無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至於地方政府搬出自治條例管制福食,行政院昨發函北市、桃園、台中、高雄、台南等五直轄市,食藥署則發函嘉義縣、雲林縣、基隆市、屏東縣、連江縣、澎湖縣、彰化縣、花蓮縣、宜蘭縣、金門縣及新竹縣等11縣市,針對自治條例違反憲法及食安法,函告條文無效、不予核定。據悉,花蓮縣、新竹縣、彰化縣、屏東縣、宜蘭縣、基隆市、金門縣等,已回覆將遵照中央政策及法規辦理。
 
北市衛生局昨表示,原則上會回到中央的食安法,只有兩種狀況可能開罰,一是輻射超標、二為進口禁止輸入的產品。台中市強調以市民健康為核心,後續會討論處理;桃園市衛生局表示,將與議會討論研議。高雄、台南則尊重中央權限。
 
吳秀梅指出,地方政府若執意禁福食或以自治條例開罰業者,業者有權向地方衛生局提出訴願,地方衛生局若執意開罰,業者可提出行政訴訟,有必要時,食藥署可協助解釋法令,行政法院將依法撤除地方政府的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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