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子當社宅 台中祭「每月最高減稅萬元」

2017/10/26 09:50

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長林佳龍承諾的8年1萬戶可望有進展,市議會法規會昨天通過「台中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草案,三讀後可公布實施,出租人每房每月最高可減免稅金近萬元。

台中市豐原區社會住宅,目前進度達8成

自治條例大幅減徵民間興建社會住宅與公益房東的地價稅、房屋稅,最高可減徵8成。目前台北市府也提出類似法案,還在議會審查,台中市搶先一步由法規會通過,今天將進行三讀會,議程若順利,府會聯手可讓台中市成為全國第一個通過自治條例。

中市的空屋率全國最高約有10幾萬戶;稅務局長陳進雄說,自治條例大幅降低公益房東的地價稅、房屋稅,鼓勵民眾當公益房東,每房、每月最高可減免1萬元租稅。

另針對政府興辦包租代管及民間興辦社會住宅部分,房屋稅減徵20%,相當於自住房屋稅率,地價稅則按原適用稅率減徵80%;公益房東土地面積按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課地價稅。

議員楊正中批市府宣稱社會住宅4年達5000戶,根本沒有達標,「喊假的」!鄭功進議員則認為,通過自治條例鼓勵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或當公益房東,把餘屋出租給弱勢戶,讓林市長的社會住宅支票大有進展。

但許多房東也擔心,租給低收戶、獨居人風險很大,一則是租屋人安全,也怕不願搬遷等問題。

仲介業者表示,公益房東所得稅併入個人所得,響應愛心反因曝光被課稅,也有房東怕資料登錄資產全都露,獎勵能否發酵有待觀察。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