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王家納入都更 合法
記者邱建業/台北報導
文林苑都更案,地主王家提出新證據指稱王家原屋擁有「建築線」,可自行建築,無劃入都市更新單元必要,向最高行政法院要求再審。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建築線並非是否應劃入都市更新範圍的唯一依據,駁回其再審之訴,判決定讞。
王家聲稱原屋擁有「建築線」,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再審,但遭法院駁回。(圖/好房資料中心)
據了解,王家、文林苑建商與都更同意戶6月協商宣告破局,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當時指出,應重新啟動司法程序。隨著王家所提訴訟陸續定讞,預期全案有機會加速落幕。
文林苑一案,王家人不認同建設公司指王家土地「沒有建築線」,因此必須納入都市更新單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將王家土地劃出都市更新單元,不參加文林苑都更案。不過,此訴早前已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王家不服判決,又向最高行政法提出上訴,但於2011年再度遭到駁回。
建築線就是建築基地鄰接道路的界限,若基地無建築線,會造成進出困難,因此於法不得獨立建築。
然而,王家於去(2012)年6月間,找出原屋的竣工圖,圖示原屋實有建築線,以此對抗建設公司說法。王家表示,原屋領有使用執照和門牌,若無建築線,則無建築之可能,更不可能取得使用執照,因此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再審之訴,但於今年2月遭到駁回。
王家不服最高行政法駁回之裁判,月前再次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再審。本月5日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指出,都更審議過程還考量建築物安全、建築設計或市容觀瞻等因素,建物是否有建築線並非唯一判斷是否應納入都更單元的條件。
換言之,就算王家原屋有建築線,不代表都更時就可獨立建築。
最高法院還指出,台北市都更審議過程,沒有基於錯誤事實,或未遵守法定程序、夾雜與都市更新因素無關之考量,其審議結果應該予以尊重。
而王家所提出新證據,經法院斟酌,不足以推翻原判決,因此再次駁回王家再審之訴,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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