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周麗蘭/雲林報導
雲林縣近年不少農田因未申請土壤改良直接回填土方遭縣府開罰,原因是申請程序複雜,農民誤信不肖業者快速又省錢的說詞,反而田土被挖走、回填廢棄土,沿海魚塭想要填平也處處受限。雲林縣議會14日要求縣府專案報告,但農業處僅解釋法令,多名議員炸鍋。
雲林縣議員李明哲表示,農田歷經灌溉耕耘,田土愈來愈低需要補土,但合法申請繁複,不肖業者慫恿農民可快速填土,只需花一點油資,不料回填的是建築廢棄物或有毒廢棄物,農田反而被挖好幾公尺深。縣府應跨局處研商保障農民合法的土壤改良、繼續從事農作的管道,杜絕不肖業者把有害廢棄物汙染農田。
縣議員陳永修、蔡東富、蔡明水也指出,雲林有6、7成土地是農地,2025年國土計畫法實施只能農地農用,土壤改良申請手續曠日廢時,申請1年沒消息,縣府動輒「列管」,使農地無法買賣、繼承,對農民相當不公平。
縣府農業處長魏勝德強調,農地的管理法源是平均地權施行細則、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不得回填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土石方、廢棄物等,農業處是依法行政,將設計一款參考版,去年有1名農民申請45天就通過。
縣議員林深抨擊「失能的政府令人心痛」,沿海漁業蕭條,漁民想填土做其他使用根本沒辦法,申請要件嚴苛如同要人「吃魚也得把魚骨吞下」;縣議員黃文祥則說,農業處只有解釋法令,令人心情不佳。議長黃凱呼籲縣府將心比心,下次開會再提出一套更好的方法。
縣長張麗善表示,大家的目標都是保護農地,會設法簡化申請流程,並向立委陳情讓農民有申覆管道,律師團已在研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