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房貸族負擔沈重,稅法規定報稅時可申報列舉扣除。近年房價高漲,政府提供的政策性房貸額度有限,所以民眾常需搭配貸一般房貸才夠買一間房子,因屬同戶同屋購屋貸款,報稅列舉申報房貸利息扣除時,可合併計算兩筆房貸利息扣除額。
同屋2筆房貸利息扣除,小心「少扣」。(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依法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所支付的貸款利息,如符合房屋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所有並辦戶籍登記,且無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可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申報列舉扣除。
每戶只能申報一屋房貸利息扣除,2個門牌的房屋打通者,僅能選擇其中一屋列報,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不可列報。
有利息所得的房貸族要特別注意,列報房貸支出是以每年實際支付金額,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上限為30萬元。
例如,小民買房自住並辦妥戶籍登記,去年共付給銀行的房貸利息共50萬元,但在銀行全年有利息收入有10萬元。在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時,50萬元要先減10萬元,餘額為40萬元。因超過房貸支出扣除額上限30萬元,小民今年報稅只能申報30萬元房貸利息扣除額。
因每戶只能申報一屋房貸利息扣除,報稅系統在計算稅額時,只會計入一筆房貸支出,若同屋有2筆購屋貸款,可能會有「少扣」的狀況發生,必須手動修改調整,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