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雅雯、蔡孟妤/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三村的萬先生向聯合報投訴,老媽媽在同村年輕人協助下,誤簽「爭取土地所有權協議書」。同村的譚伯伯簽約後耿耿於懷難過說:「原以為是村裡年輕人想幫忙,事後覺得被騙」,希望終止雙方委託協議,不要再有人誤簽。
年輕人「幫忙」,老榮誤簽土地協議。(好房資料中心)

萬先生說,對方不願意終止委託,還找律師「提醒」,若提告詐欺恐涉及誣告。他寄存證信函,卻因地址遷移被退,於是昨天找譚伯伯、譚媽媽、鳳山區誠義里長劉啟芳,前往立法委員黃昭順辦公室請求幫忙聯繫,將陳情書和協議書發文告知作戰局、眷服處及陸軍官校。
譚先生表示,因為有熟人在,沒細看就簽,事後太太看了直呼不合理,他才拿放大鏡細看,發現內容包括甲方全權交給乙方處理,可代用印簽字,甲方不得撤銷委任等,不論結果如何委託人都不得有任何意見,想解除委託關係。
劉啟芳說,該地現在有十多戶還住在黃埔三村,幾乎都是八、九十歲老人,幾乎全村的老人都簽了。
記者電話詢問乙方代表朱先生,他坦承就是簽約人。表示,委託協議上內容定訂是因「如果沒絕對授權,會很難作主」;這是很多人的事,村子裡都是高知識分子,不可能沒看就簽。
律師楊啟志表示,「委任契約」可隨時解除,可寄存函送達,若無法送達當事人,可請法院公示送達,解除委任書一送達當事人,合約隨即解除。
負責國會聯絡的國防部軍備局鄭中校指出,協議內容根本不能成立,因為當中的甲方或乙方都不是土地所有權人。國防部才是土地所有權人,真正的乙方應該要是軍方,但軍方沒有委託任何人進行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