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淑玲/綜合報導
因應準公共化保母政策,台南市府首次訂定到宅日間托育每月收費2萬4千元,引起保母抱怨不如基本工資,經重新召開托育管委會後,決議調整準公共化到宅日間托育時數為8至10小時,收費區間為2萬8500元至3萬7500元,明年元月實施,社會局說調整後六都最高,比高雄3萬5000元多2500元。
社會局表示,多位議員及居家托育人員關心準公共化到宅日間收托費用,經召開居家托育管理委員會臨時會,邀請社福、衛生、幼教、托育人員及家長代表等討論。經統計台南市到宅日間托育收費,眾數為3萬元至3萬5000元,中位數2萬8500元至3萬2000元,第三分位數3萬5000元至3萬7500元,依到宅日間托育收費中位數最低收費及到宅日間托育收費第三分位數最高收費訂定收費區間,保留家長與托育人員議定托育費用彈性。
社會局說,收費規定統一2025年1月1日起實施,社會局將與到宅日間托育人員重新簽訂準公化契約,原到宅日間托育人員與家長簽訂的舊契約仍維持至契約到期後,再依新收費標準與家長簽定契約。屆時現行準公到宅托育人員若無意願換約,即不具備到宅準公托育人員資格,可與家長雙方自行議定收費契約,惟家長將無法領取托育費用補助,仍可申請育兒津貼。
社會局稱,截至目前台南登記居家托育人員1970人,簽訂準公共化托育契約共150人,其中提供到宅托育服務224人。托育人員加入準公共化期間,若家長有特殊需求與托育人員議定到宅日間托育價格超過收費上限,仍可與家長簽約,家長可依規定申請育兒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