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已故製片裴祥泉將遺產分給台灣知名經紀人邱瓈寬「寬姊」,並未留給手足,此舉讓裴祥泉的妹妹裴祥麟訴請「確認遺屬無效」,23日台灣高等法院認定,裴祥泉口說並請人代筆遺囑指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且代筆遺囑合法,逆轉改判遺囑有效,全案仍可上訴。
裴祥泉的妹妹裴祥麟主張,哥哥裴祥泉在2015年5月23日離世,她與兄弟裴祥雲、裴祥風本應繼承遺產,不料她去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時,發現邱瓈寬已用遺囑執行人的身分辦過,申報遺產達2.18億元,另有1.35億元債務,經查才得知裴祥泉生前有代筆遺囑。
![台灣王牌經紀人邱瓈寬人稱「喬事女王」,一路打理王力宏的復出之路。圖/截自邱瓈寬臉書](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M2OTIzMm5ld3M,/71964e5af1086c07_720x960.jpg/qs/w=600&h=600&r=16888&ar=fa)
裴祥麟質疑代筆遺囑真實效力,並向台北地方法院控告邱瓈寬要「確認遺囑無效」,本來北院一審認定因遺囑見證人中的陳羿彣、謝雅玲都是裴祥泉成立的漢星公司員工,明顯是受遺贈者,因此以「受遺贈者不得為遺囑見證人」,判遺囑無效,邱瓈寬敗訴。
邱瓈寬提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結果認定,裴祥泉製作遺囑時,為求其遺囑能有效並得依其遺願分配遺產,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羿彣、謝雅玲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中有提到,「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應不得漠視,否則造成他的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將一審判決廢棄,改判裴妹敗訴、邱瓈寬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