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良齊/台北報導
我國外送員累積至今已有近15萬人次,但外送員就報酬保障、停權申訴、保險費用等,仍時常與外送平台爭論不休,藍綠白各黨皆有提出立法版本,立法院日前也排審。勞動部21日終於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規定外送員接平台提供訂單至完成期間,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以明年試算時薪245元),且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運費,違反可處平台最重10萬元罰鍰。
停權申訴部分,草案規定,外送員僅有在外送期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法、交通法規、食品安全衛生法規或外送服務契約,且情節重大時,外送平台業者才能終止外送服務契約。

保險保障部分,草案條文則規定,外送平台應為外送員提供團體傷害保險、責任保險,且若外送員要透過職業工會或透過特別加保職災保險,還可向外送平台申請保費,外送平台不得拒絕。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由於技術、品牌等地位,且外送產業關係包括平台、店家、消費者及外送員,目前平台地位十分強勢,政府希望透過立法衡平四方關係,外送員部分會做到報酬透明、透過定型化契約範本明定外送員與平台、停權條件透明化還有申訴與救濟機制。
是否會因報酬保障導致外送費用上升?王厚偉說,1.25倍最低工資,是基於騎乘燃油車的外送員約有16%成本需自行負擔,加上9%等單時間等推估而成,日前有外送平台提供數據指出,外送期間平均報酬為290元,比245元還高,應不致影響價格。
至於消費者及店家保障,草案則規定,交通部應為消費者及平台關係擬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濟部則應對平台及店家擬定契約範本。王厚偉說,若是違反交通部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則要回到消保法處理,至於經濟部契約範本並無罰責。
王厚偉指出,此次外送專法更明確規定,當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外送平台就應停止營業,若違反最重可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
原文出處 【外送專法出爐 時薪245元起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