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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複課稅 5建言導正扭曲房屋稅制

#政策 #重複課稅 #扭曲房屋稅制 #五建言

 

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面對新制房屋稅引發的種種爭議及嚴重後遺症,華固建設董事長鍾榮昌大聲疾呼應大刀闊斧改革房屋稅!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國聯合會更提出5大建議,包括消除重複課稅全面檢討路段率、廢除加乘(1+路段率)的懲罰性制度、維護信賴保護原則改用建照核發為適用新制起點等。

首先,安泰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江輝雄會計師分析,現行台北市房屋稅計算方式,由於路段率並未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2款「減除地價」;在去年底六都大幅調漲公告地價3成以上後,房屋稅重覆計算、同時反映在房屋稅和地價稅的雙重課稅問題相當嚴重。

他建議應適度調降路段率,降低負面衝擊。第2,基於法律不溯既往的信賴保護原則,應捨棄現行以使用執照為準,改採建造執照核發、或都更事業計畫報核日期,作為適用調高構造單價的時間點。實際上,目前澎湖就採取依建照為標準的透明作法,值得各地方政府參考。

第3,對不動產開發商不宜以囤房認定並課徵3.6%的囤房稅,此舉形同懲罰促進土地利用者和生產者,對於鼓勵土地利用,改善都市景觀實無幫助。公會建議起造人應適用1.5%稅率。第4,高級住宅加乘(1+路段率)應立即調整、甚至廢除,回歸房屋稅的正常課徵。鍾榮昌也認為,現已大幅調高標準單價,並把路段繁榮的增值反映在公告地價上,為什麼又加乘(1+路段率)來計算評定現值?為何一罪要兩罰?

大陸建設董事長張良吉表示,紐約市為鼓勵市容更新,希望開發商新建大樓,因此鼓勵買方購買新大樓5年內予以減免房屋稅,從2000年迄今至少有30棟摩天大樓落成或興建中,讓市容和建物安全加分許多;反觀台北市根本是在懲罰新建築、新投資,他強烈建議降低加乘比例至(1+100%)或(1+50%),甚至取消(1+路段率),讓稅制合理化。

第5,對地上權的房屋稅課徵應有配套,在地租、房屋稅上與現行稅制脫勾。鍾榮昌建議,房屋稅應依地上權人的使用情形採核實認定適用稅率,自用住宅應適用1.2%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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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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