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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案疑洩密 檢分2個他字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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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記者賴佑維、姜霏、蔡宗穎/綜合報導
 
檢調偵辦鄭文燦涉賄案,發現鄭文燦了解偵辦進度,懷疑2017年鄭就看過譯文,還告知廖姓地主已被掛線監聽。檢調也發現,7月5日約談當天早上,鄭文燦就把偵辦擬答傳給祕書,另有媒體直接刊出譯文,讓專案小組懷疑媒體「根本是看著筆錄打稿」,洩密鄭文燦及媒體部分,桃園地檢署已分2個「他」字案調查。
 
行政院長卓榮泰13日回應,司法案件進行中,當然尊重司法,希望能給當事人說明機會,讓司法程序能盡速釐清,也讓社會關注的案件,都能看到「真正的一面」,是大家共同的期待。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中)疑早已得知檢方偵辦內容。圖為鄭文燦首次獲交保時,露出微笑步出法院。圖/中時報系資料照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中)疑早已得知檢方偵辦內容。圖為鄭文燦首次獲交保時,露出微笑步出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鄭文燦用手機傳給他心腹的訊息內容與檢方偵辦方向完全一致,已經證明在整個偵辦過程中確實有洩密問題;現在又傳出鄭文燦6月初就換新手機,交出的手機不是原來使用的,怎麼這麼剛好就在檢方要傳喚他前1個月就換新手機?
 
王鴻微指出,既然交給檢方的是新手機,顯然鄭文燦想隱匿過去的訊息,在在顯示鄭文燦整個偵辦過程中有洩密問題。呼籲在檢調偵辦過程中除了要繼續追查涉及的司法涉貪外,也一定要再調查整個過程中的洩密問題。
 
1名檢察官說,洩密案偵辦難度極高,實務上內鬼熟悉偵辦技巧,多半以口頭提供資料,除非是不小心用通訊軟體留下紀錄,對方又疏忽沒有刪除,這也是檢方4度聲請搜索的原因之一。至於媒體涉刊登譯文部分更難處理,因偵查不公開與媒體採訪權原本就有爭議,加上對消息來源有保密義務。
 
桃園市長張善政表示,從上周事發開始,一路以來不論是羈押、交保,市府皆尊重司法,而地檢署利用科技偵查方式將證據搜集清楚,是相當重要的步驟,最終羈押確定應是有充分的證據。
 
桃園市議員凌濤指出,依照廖姓地主的證詞,高院認為500萬元非常有可能只是「前金」,且鄭文燦交出手機才被發現用LINE跟祕書事先掌握案情且有串證,鄭文燦以為刪除LINE訊息,資料就永遠消失了,這是一位直轄市長該有的資訊知識嗎?
 
凌濤預測,鄭文燦手機通訊、文字、照片將被大幅度還原,所有跟他有關的企業往來、府院黨高層,涉嫌任何串證、金流或出入不正當場所證據,將被全數揭露。鄭文燦的華亞農地案是破口,接下來如雪片般的案件出現,才是鄭真正挑戰的開始。
賴佑維、姜霏、蔡宗穎∕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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