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農曆春節,新竹市政府交通處日前研商計程車加成運價及期間,決議比照101年,於除夕前二日至農曆初八按錶加收三成運價,期間總共11天。

市府交通處日前召開「研商102年農曆春節計程車運價調整相關事宜會議」,邀集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新竹縣政府、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計程車駕駛業職業工會代表及新竹市警察局等相關單位研商農曆春節計程車加成運價及期間。
市府表示,考量落實照顧新竹市計程車業者,並兼顧消費者權益等因素,新竹市計程車102年農曆春節運價調整方案比照101年實施標準,加成計費期間為除夕前二日至初八,也就是從2月7日到17日共計11天,價格為按錶加收三成運價。為提供市民及來訪國內外旅客乘車方便,市府交通處另印製中英日文對照農曆春節期間收費標準卡,供計程車駕駛放置於車廂後座讓乘客查詢使用。


